婚姻嫁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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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6.12.07
建国前,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,我县一直实行封建包办的婚姻制度,即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,其形式有指腹为婚、箩窝配亲、媒人说合、收童养媳等。婚姻程序为,先“换庚帖”(即由媒人将男女双方的出生年月日和时辰用红纸书写交给对方)、“算八字”(即请瞎子算命是否相配)、“拴绳子”(即定婚)、“过礼”(即男方向女方送礼物),然后才能发轿迎娶,男女双方均须花费很多钱财。结婚仪式大多用鼓乐伴随花轿(贫穷人家用毛驴),将新娘娶到男方家里,并设宴收礼,款待宾客。
建国后,国家颁布了《婚姻法》,规定男女婚姻自主。凡要结婚的男女,一般都经过事前了解熟悉过程,婚嫁形式简单,提倡节俭。然而,七十年代以后逐渐出现了女方大要彩礼(一般礼金数百元、礼物千余元),婚礼大操大办(一般要花费数千元),迎娶讲排场(大多用拖拉机、汽车,少数职工还动用单位吉普车、轿车)的不良风气,已成为社会公害。目前,有关部门正积极引导青年勤俭办婚事,提倡树立新的婚嫁风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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