丧葬祭奠
发布者:
暂无
发布日期:2016.12.07
我县城乡丧葬仪式大体有汉、回族两种。
汉族丧礼很繁琐,木棺土葬(贫者棺薄,葬得快;富者棺厚,葬得迟),请和尚、道士念经超度亡灵。人死后,先穿衣戴帽抬到床上,一般停一至三日,每晚往土地庙送火一次;晚辈轮流守灵,亲生子披麻戴孝,对前来吊孝者磕头谢孝。然后把死者抬进棺内,谓之“入殓”。封棺时,全家与死者见一面,由孝子封订。出葬时,所有晚辈围跪棺前,长子持招魂幡,送棺入土,并烧灵为死者安家。晚辈守孝三年,49天不修画、不理发,葬后三天、每“七”、百日及逢年过节都要上坟烧纸祭奠。建国初至六十年代末,除念经、持招魂幡、守孝三年等取消外,其他与建国前基本相同。
回族死人多采取速葬方法。人死后放在床上不超过三天即行安葬。安葬前,用水给死人净身,由阿訇念经举行丧礼。礼毕,把尸体装入“买提匣”(也称经匣)内,抬到坟地。死人放入坑内,用土培成鱼脊形坟堆。
七十年代,丧葬风俗有所变革。1975年,县在南屏山下兴建火葬场,次年竣工使用。火化时,由火葬场职工为死者洗浴、梳理、整容。火葬场设有殡仪馆,供瞻仰、追悼死者之用。死者亲属佩戴“黑纱”,亲朋、同事、单位则送花圈以示悼念和哀思。近年来,国家职工死后一般都进行火葬,农民死后大都进行土葬。
推荐内容